女孩外出游玩第二天无家可归
好心市民收留已流浪街头一个月的11岁川籍女孩,盼其父母尽快现身
一个月前的一天,随在海口打工的父母一起生活的11岁四川女孩王玉婷,到东湖边去玩一夜未归,可是当她第二天回家时却发现父母已搬家了。无依无靠的小女孩在东湖一带流浪,直到两天前被热心市民陈女士收留。目前,陈女士为帮小玉婷找到父母,正四处奔波。
外出打球捡回个漂亮“女儿”
9月25日上午,记者在海口大同里某住宅内见到了陈女士,以及正与陈女士的儿子玩耍的小玉婷。陈女士向记者介绍了收留王玉婷的经过。
9月23日中午,在海口做生意的陈女士与儿子阿威一起到人民公园打羽毛球时,一个蓬头垢面、黝黑瘦弱的小女孩一直在边上用羡慕的眼光看她们打球。见此情景,陈女士走过去问小女孩是不是也喜欢打球,小女孩子没说话只是使劲点了点头。出于爱意,陈女士便让她与自己的儿子玩球。在这个过程中,小女孩与陈女士渐渐熟悉起来。“我以前好像在东湖一带见过这个孩子。”陈女士说,后来她从小孩口中得知,小女孩叫王玉婷,是四川省巴中人,在街头流浪一个多月了,是父母搬家时丢下了她。她当即决定先把孩子带回家,然后设法找孩子的亲人。“我老公是一家公司的司机,家里收入很低、不稳定,家庭生活条件虽然不是太好,但是我们吃什么让孩子吃什么我们还是做得到的。”
外出玩耍一夜未归父母搬家走人
当记者表示想采访一下小玉婷时,玉婷一直躲在楼上不肯下来。最后在陈女士的劝说下,才搬个凳子坐在了记者面前。据小玉婷介绍,她小学五年级没有读完就辍学了,一直跟随在海口做零工的父母生活。大约在一个多月前的一天,她和父母打了声招呼说是去东湖一带玩,并于当天下午离开在海甸岛一庙附近的租房。“我在去东湖玩的半路上,发现一只小猫很可爱,便与其一起玩,一位约17岁的姐姐看到我这只猫很可爱就和我一起玩。”玉婷说,当天天黑了后,姐姐就没让她回家,并带着她与小猫来到东湖,当晚睡在了东湖的鸭型游船上。但是第二天上午,当玉婷回到海甸岛的家时,发现父母和弟弟已不在了。无奈的她只好流浪街头,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。据小玉婷说,她父亲是在街头等做零工的,母亲做过很多工种,家中还有一个7岁的弟弟,生活条件不好,经常搬家,且父母经常吵架,她先后在海口两所小学和老家一所小学上过学。外出玩耍前辍学在家带弟弟。据玉婷回忆,之前父母对她一般,最近她感觉父母好像有什么秘密瞒着自己一样,而且还经常有人到他家说一些悄悄话,每次来人说话的时候父母都让她出去。
女孩白天靠人施舍度日晚上睡游船
玉婷告诉记者,在她流浪的日子里,有一位姐姐和一位不知姓名的叔叔给点零花钱买便宜的饭菜吃。采访中记者发现,虽然玉婷仅有11岁,但是言谈举止已非常懂事。她称自己会做饭洗衣服,弟弟从小到大都是她背着。自从她离开父母都已经一个多月了,一个月来她白天靠别人施舍度日,晚上乘东湖边上游船管理人员下班,就钻到那些鸭子型的游船上睡觉。“都一个多月了,他们(父母)也不找我。”
玉婷告诉记者,虽然父母对她不怎么好,但她还是非常想念他们。“因为我还想他们能让我上学!”今天恰逢中秋佳节,小玉婷说特别想家,好想与父母一起团圆。
今天中午,在经过陈女士同意后,记者让玉婷带路来到海甸一庙附近她此前住过的地方。当她指着和平桥一处平房告诉记者,那就是她们家以前租住的地方时,记者敲开房门,开门的房东称并不认识玉婷,但是前几天见她和一个女孩一起来过,说是找父母。
热心人希望女孩父母尽快现身
面对陈女士,玉婷告诉记者,她在陈阿姨家感到很温馨。“我已经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。”记者问:“那你感谢陈阿姨吗?”玉婷低下头笑而不答,半天才告诉记者:“当然啦!两个阿姨和外公(陈女士和其妹妹以及父亲)对我都好。”玉婷还告诉记者,陈女士的家人都很关心她,待她如亲人一样,还安排她自己睡单床。
据陈女士介绍,当天她把玉婷回家时,自己的父亲看到孩子的样子,在听说了孩子的身世时,老人当时就心疼得落下泪来。陈女士说,玉婷虽然到她家还不到3天,但是已跟自己10岁的儿子相处很融洽,就像一家人一样。陈女士告诉记者,她们非常希望玉婷的父母看到报道后,能把孩子接回去,孩子非常聪明,应当让孩子上学。
之后,记者根据小玉婷提供的其在巴中花丛镇舅舅家的住址,通过当地派出所,于今晚10点多找到了其舅舅唐胜文。当地派出所值班蔡警官经查后证实,当地确有王玉婷一家。唐胜文则在电话中告诉记者,将于近日赶至海口帮助寻找小女孩的父母。如果找不到,将带小女孩回四川老家。
就小玉婷父母的行为,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廖晖先生认为,父母将孩子扔下不管的行为是违法的。“这种行为就违反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小玉婷的父母没有履行法律所要求的监护、抚养的责任。孩子年龄幼小,其父母有遗弃嫌疑,如果造成严重后果,应该根据刑法追究小玉婷父母的刑事责任。”